同认证的!」
亚瑟将信将疑地咬著烟斗,含混地应道:「那照您这么说,这东西倒真有点用处?」
诺兰听到对方态度软化,不由得有些自鸣得意,他就知道,对于这些乡绅财主,搬出女王陛下比什么都管用,倘若再能有威灵顿公爵从中作保,那他们就连一句质疑都不敢有了。
「何止有点用处!」诺兰赶忙趁热打铁道:「先生,我给您交个底吧。铁路之所以烂大街,就是因为谁都能插一脚,是个人圈块地就敢发股票。可电报不一样,全英国的电报线,都在英格兰电磁电报公司手里攥著。况且这回的跨大西洋电报,又是他们联合海军部、拉上王室一起干的。您想啊,这种买卖,等闲人能挤进去吗?罗斯柴尔德和巴林的人为什么上赶著请我喝茶?这还不是因为他们知道,我和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关系好!
亚瑟闻言一口烟没喘匀,呛得他别过脸去连咳了好几声。
诺兰只当这乡下财主是被「亚瑟·黑斯廷斯」的名号给震住了,心里愈发得意,然而表面上依然还端著那副专业人士的谦逊做派,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递了过去。
亚瑟接过手帕抹了抹嘴,好半天才缓过气:「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?」
诺兰闻言也不接茬,而是给了亚瑟一个眼神,那意思再明显不过,一言以蔽之,我和亚瑟爵士————都哥们儿。
「这倒是————」亚瑟郑重其事的问道:「诺兰先生,我不是不相信您,但您说您和亚瑟爵士认识,我————」
「在金融城工作的时间长了,认识亚瑟爵士也算不得什么稀奇的。」诺兰的语气拿捏得恰到好处:「不过————说起我跟爵士的交情,那还真是说来话长。您知道科文特花园有家夜莺公馆吧?」
亚瑟听到这里,已经预感到不妙了,不过好奇心还是驱使著他,让他耐著性子准备听听诺兰会怎么编排他。
「夜莺公馆?这名字听著,可不像个多正经的地方。」
「地方正不正经,看得不还是用来招待谁吗?现如今,伦敦城里头有头有脸的人物,哪个不往那儿跑?」
亚瑟咬著烟斗,含含糊糊地问:「亚瑟爵士,不像是常去那种地方的人吧?我看报纸上————」
「报纸上?我的老天,报纸上!」诺兰见愈发眉飞色舞起来:「先生,您不知道这伦敦城里的事。对,没错,报纸上亚瑟爵士是什么人?全英国最痴情的绅士!当年弗洛拉·黑斯廷斯小姐那桩冤案,爵士为了她,连内务部的常务副秘书都不做了,冲冠一怒为红颜。就这份痴情,伦敦城里的太太小姐们,哪个不感动得落泪?可————」
诺兰暖昧的笑了一声:「可话说回来,男人嘛,深情归深情,但他总归也是男人。爵士待弗洛拉小姐那是真心实意,可这也不耽误他平日里,在夜莺公馆寻个可心的人几解解闷。您倒也不必专门谴责亚瑟爵士,我就问问您,凡是这个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先生们,哪个不是这副做派?」
亚瑟悠悠吐出一口烟,他沉默了一会儿,随后轻轻点了点头:「原来如此。照您这么说,那亚瑟爵士,也算个性情中人。」
诺兰见对方已经笃信他与亚瑟爵士私交甚笃,但又不放心,于是便想著继续巩固一下:「不过,虽说我对亚瑟爵士无比敬仰,但爵士的某些喜好,我也不好明说————不过我可以给您透个风,他每回去夜莺公馆从不留宿,即便再晚都要回家睡觉。您猜,这是为什么呢?」
「喔?是为什么呢?
亚瑟将信将疑地咬著烟斗,含混地应道:「那照您这么说,这东西倒真有点用处?」
诺兰听到对方态度软化,不由得有些自鸣得意,他就知道,对于这些乡绅财主,搬出女王陛下比什么都管用,倘若再能有威灵顿公爵从中作保,那他们就连一句质疑都不敢有了。
「何止有点用处!」诺兰赶忙趁热打铁道:「先生,我给您交个底吧。铁路之所以烂大街,就是因为谁都能插一脚,是个人圈块地就敢发股票。可电报不一样,全英国的电报线,都在英格兰电磁电报公司手里攥著。况且这回的跨大西洋电报,又是他们联合海军部、拉上王室一起干的。您想啊,这种买卖,等闲人能挤进去吗?罗斯柴尔德和巴林的人为什么上赶著请我喝茶?这还不是因为他们知道,我和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关系好!
亚瑟闻言一口烟没喘匀,呛得他别过脸去连咳了好几声。
诺兰只当这乡下财主是被「亚瑟·黑斯廷斯」的名号给震住了,心里愈发得意,然而表面上依然还端著那副专业人士的谦逊做派,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递了过去。
亚瑟接过手帕抹了抹嘴,好半天才缓过气:「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?」
诺兰闻言也不接茬,而是给了亚瑟一个眼神,那意思再明显不过,一言以蔽之,我和亚瑟爵士————都哥们儿。
「这倒是————」亚瑟郑重其事的问道:「诺兰先生,我不是不相信您,但您说您和亚瑟爵士认识,我————」
「在金融城工作的时间长了,认识亚瑟爵士也算不得什么稀奇的。」诺兰的语气拿捏得恰到好处:「不过————说起我跟爵士的交情,那还真是说来话长。您知道科文特花园有家夜莺公馆吧?」
亚瑟听到这里,已经预感到不妙了,不过好奇心还是驱使著他,让他耐著性子准备听听诺兰会怎么编排他。
「夜莺公馆?这名字听著,可不像个多正经的地方。」
「地方正不正经,看得不还是用来招待谁吗?现如今,伦敦城里头有头有脸的人物,哪个不往那儿跑?」
亚瑟咬著烟斗,含含糊糊地问:「亚瑟爵士,不像是常去那种地方的人吧?我看报纸上————」
「报纸上?我的老天,报纸上!」诺兰见愈发眉飞色舞起来:「先生,您不知道这伦敦城里的事。对,没错,报纸上亚瑟爵士是什么人?全英国最痴情的绅士!当年弗洛拉·黑斯廷斯小姐那桩冤案,爵士为了她,连内务部的常务副秘书都不做了,冲冠一怒为红颜。就这份痴情,伦敦城里的太太小姐们,哪个不感动得落泪?可————」
诺兰暖昧的笑了一声:「可话说回来,男人嘛,深情归深情,但他总归也是男人。爵士待弗洛拉小姐那是真心实意,可这也不耽误他平日里,在夜莺公馆寻个可心的人几解解闷。您倒也不必专门谴责亚瑟爵士,我就问问您,凡是这个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先生们,哪个不是这副做派?」
亚瑟悠悠吐出一口烟,他沉默了一会儿,随后轻轻点了点头:「原来如此。照您这么说,那亚瑟爵士,也算个性情中人。」
诺兰见对方已经笃信他与亚瑟爵士私交甚笃,但又不放心,于是便想著继续巩固一下:「不过,虽说我对亚瑟爵士无比敬仰,但爵士的某些喜好,我也不好明说————不过我可以给您透个风,他每回去夜莺公馆从不留宿,即便再晚都要回家睡觉。您猜,这是为什么呢?」
「喔?是为什么呢?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(3/4)